小区物业擅自占用小区公共区域摆摊收费,业主个人能起诉要求物业返还收益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根据《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仅对小区公共区域享有管理权,不享有收益处分权。未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对外摆摊收取费用,已经侵犯了全体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收益权,该行为不具备合法性,收取的费用本质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单个业主是否具备起诉主体资格各地法院处理标准不一,你可以先收集好物业摆摊收费的照片、收费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先向街道办事处、住建部门的物业监管科室投诉,投诉无法解决的,再联合其他业主或者由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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