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外国人再婚之后,对方的外籍子女从来没有和我们共同生活过,能继承我在中国的财产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从来没有共同生活过的话,一般无法认定形成法律上的扶养关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互相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因此这个外籍子女一般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继承你的中国财产;只有你生前订立遗嘱明确指定他继承时,这种继承才合法有效。
如果你不希望这个从未共同生活的外籍子女继承财产,只要不订立遗嘱指定其继承,对方就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财产,如果想要更明确的安排,可以提前订立遗嘱划分好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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