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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公司董事违反勤勉义务的责任,界定标准是什么?

1小时前 来自杭州的网友 186****8263
诊断报告 报告编码:NO.202604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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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律顾问团队

不管是不是涉外公司,我国法律对董事勤勉义务的界定核心都是“理性谨慎管理人”标准,也就是判断董事在做出决策时,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是否获取了和决策相关的充分信息,是否基于公司利益做出判断。如果涉外公司董事以不熟悉中国法律为由主张免责,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只要其行为达不到理性管理人的标准,就会被认定为违反勤勉义务,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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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律律师团队

涉外公司董事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应当要求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财务意见,基于专业机构意见做出的决策一般可以认定为已经尽到勤勉义务,决策过程要形成书面的会议记录、咨询意见留存,避免事后无法举证自己已经合规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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