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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兄弟公司人格混同,债权人能要求一家替另一家还债吗?

2026.04.22 09:29 来自杭州的网友 138****2573
诊断报告 报告编码:NO.202604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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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专业顾问

同一控制下的兄弟公司本来属于相互独立的法人主体,但若出现人员混同、业务混同、财产混同,丧失独立人格的,就构成法律上的人格混同,债权人要求其中一家关联公司为另一家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会因为二者同属一个控制人就不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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