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物业公司主张拖欠的物业费,属于优先债权还是普通债权?
报告编码:NO.202604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我国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赋予破产场景下的物业费优先受偿地位,只要没有为该笔债务单独设立合法有效的担保物权,物业公司主张的拖欠物业费就属于普通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的受偿顺位参与分配。
回复3:哦不对,回复2:物业公司要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第一时间完成债权申报,即使超过了申报期限,也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对损害自身权益的分配方案及时提出异议,必要时通过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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