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示范
合同预览图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2008年)

20次浏览 0次下载 共8页 发布日期:2008-12-01
免费模版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示范文本)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2008 年 12月发布使用说明1.凡辽宁省境内建设工程项目中使用石材的工程应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2.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审验对方主体资格。 3.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本文本中各项条款。4.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仲裁”、“诉讼”只能选择其一,仲裁条款应写明选择的仲裁机构名称。5.本合同文本条款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合同编号: 辽宁省建设工程石材供料合同需方(甲方):供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加工生产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石材供料1. 甲方委托乙方供料、加工: 。(石材)详见附件《石材供料单》。2. 石材供料时间: 年 月 日。3. 交付地点为(选择一项):Commented [1]: 本合同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失效,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替换为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合同条款。

最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