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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国邮政集团“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协议(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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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的重要决策,充分整合民政、邮政各自优势,以慈善超市为平台,增加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拓展邮政集团业务范围,共同助力民生事业发展,为实现伟大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民政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决定开展“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战略目标 (一)创新民政慈善超市建设。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坚持社会化和可持续的思路,依托邮政物流体系和便民服务体系,以授权邮政便民服务站成为慈善超市加盟店为主要合作形式,力争慈善超市覆盖更大范围,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二)丰富邮政民生服务功能。以邮政服务项目与服务平台为基础,以邮政便民服务站和慈善超市为端口,融合民政业务 12大特色服务项目,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完善、更加贴心的服务。(三)完善政府基本社会服务。综合邮政系统 5.2万邮政局所、22.2万个邮政便民服务站及百万邮政大军覆盖面广、遍布城乡的特点,和民政部门掌握民生政策、贴近困难群众的优势,拓展政府在城乡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基本社会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二、合作原则 (一)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民政、邮政各自优势,相互补充、相互提升、共同发展。(二)因地制宜。各地民政部门与邮政部门在民政部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指导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灵活落实任务。(三)鼓励创新。鼓励各地民政部门与邮政部门在推进战略合作的过程中,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内容。三、合作内容(一)加强慈善超市建设。通过双方协商、民政部门授权,选择优质的邮政便民服务站成为慈善超市加盟店,并拓展以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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