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已经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申报了全部债权,还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这种主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债权人在申报债权的同时,向保证人主张未获清偿部分的保证责任,只要保证责任仍在保证期间、诉讼时效范围内,债权人的双重权利主张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建议债权人及时跟进债务人破产程序的清偿进度,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及时就剩余未清偿部分向保证人主张权利,避免超过权利行使期限导致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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