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在小区门口公共区域摆摊收管理费,业主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收益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小区门口的公共区域一般属于小区规划范围内的共有部分,物业作为物业服务提供方,只有管理权没有收益所有权,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擅自对外摆摊收取管理费,该行为不具备合法性,收取的费用依法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你可以先联合小区内多名业主整理好收费的相关证据材料,先和物业谈判要求公示账目并移交收益,对方拒绝移交的,再推动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向法院起诉主张权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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