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如何证明其不合法?
报告编码:NO.202605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员工可要求用工单位提供具体证据,如考核记录、培训记录等,以证明其是否确实不胜任工作。
若用工单位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员工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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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要求用工单位提供具体证据,如考核记录、培训记录等,以证明其是否确实不胜任工作。
若用工单位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员工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