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多岁的退休住家阿姨,签了服务合同后做家务受伤,雇主要担责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六十多岁的阿姨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可能成立劳动关系,所以一定是按劳务关系的过错责任规则判定责任,只要阿姨是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就按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雇主有没有责任和阿姨的年龄无关,只看雇主有没有过错。
聘用超过退休年龄的住家阿姨,建议提前给阿姨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降低自身的风险;发生受伤后先送医,同时联系保险公司理赔,再按过错协商赔偿事宜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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