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欠款方签字盖章的对账单,能不能单独证明欠款事实?
报告编码:NO.2026042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从证据效力来看,没有对方确认的对账单本质上只是单方制作的账目记录,不符合证据真实性、关联性的要求,除非对账单是对方主动发送给你,或者双方长期一直采用这种单方记账滚动对账的模式,否则单方出具的对账单,不具备单独证明欠款事实的效力。
拿到对账单后第一时间要求欠款方签字盖章确认,如果对方不愿意配合,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录音等方式,让对方认可对账单上记载的欠款金额,将这些沟通记录和对账单搭配提交,就可以达到证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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