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物债权的债权人,能同时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只要特定物债权符合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要件,债权人同时行使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没有限定代位权和撤销权只能适用于金钱债权,特定物债权如果因为债务人的行为面临无法实现的风险,同时主张两项权利是合法的。
主张时要重点举证证明该特定物是你债权的指向对象,债务人的怠于行权行为和财产处分行为都会导致你的债权最终无法实现,明确两项权利共同指向你的债权实现,避免出现主张冲突影响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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