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后,法律要求用人单位最晚什么时候交社保?
报告编码:NO.202604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只要双方建立了用工关系,缴纳社保就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法定义务,超出三十天的法定办理期限不参保缴费,就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单位超过三十天还未给你办理参保缴费,你可以先和单位人事部门协商沟通,要求单位及时办理参保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携带工牌、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要求责令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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