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中能否指定将房产赠与未出生的子女?
报告编码:NO.202605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遗嘱中可以为未出生的子女预留继承份额,但需在继承开始时该子女确实出生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否则可能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建议在遗嘱中明确说明赠与对象为未来出生的子女,并保留一定的灵活性,以便应对实际情况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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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可以为未出生的子女预留继承份额,但需在继承开始时该子女确实出生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否则可能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建议在遗嘱中明确说明赠与对象为未来出生的子女,并保留一定的灵活性,以便应对实际情况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