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售侵权商品进货价格明显偏低,还能认定为“销售不知道是侵权商品”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进货价格是判断销售者主观状态的核心参考因素,如果进货价格远低于正品正常市场价,又没有清仓、临期、渠道回流这类合理理由,一般会推定销售者主观上应知商品侵权,很难被认定为“不知道”;如果销售者能合理解释低价原因,同时提供完整合法来源证据,仍然有机会被认定。
销售者拿到低价货源后,要留存好证明低价合理性的证据,比如品牌方的清仓通知、上游的促销文件,不要隐瞒进货渠道信息,被诉后如实说明情况配合核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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