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合法有效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只要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效力规定等无效情形,协议本身不会直接被认定无效。其中“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房屋直接归债权人所有”的流押条款会被认定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协议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签订此类协议后,要在债务到期后第一时间和债务人重新确认抵偿方案,及时催促对方配合办理过户登记;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履行,尽快起诉主张就案涉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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