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依据的主文和裁判说理部分有什么区别,能用说理部分作为执行依据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执行依据的主文是生效文书中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核心部分,是合法执行内容的唯一来源;裁判说理只是法官阐述裁判理由的部分,本身不产生强制执行力,没有写入主文的说理内容,不具备作为执行依据的合法性。
如果遇到主文内容表述模糊,你认为需要参照说理明确内容的,可以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申请补正裁定,明确主文的具体内容后再申请执行,避免因为执行内容不明确被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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