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原使用人可以主张在先使用权利,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无效申请。
需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如销售记录、广告资料、合同等,以支持维权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