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后依旧发不出工资,能要求法定代表人用个人财产补工资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正常破产清算程序中,工资本身就是第一顺位的优先清偿债务,如果清算后公司确实无剩余财产,只要法定代表人不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侵占公司财产等违法情形,要求法定代表人用个人财产补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个人承担责任。
如果你在清算过程中发现法定代表人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可以直接向破产管理人或者法院反映,要求法定代表人在欠缴出资的范围内对欠薪承担清偿责任,用其个人财产补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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