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既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又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能同时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这种场景下同时行使两项权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消极怠于主张权利、导致责任财产应当增加而未增加的行为,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主动处分财产、导致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的行为,两项权利的规制对象、立法目的完全不同,只要同时满足各自构成要件,同时主张并不违法。
起诉时可以在起诉状中分别列明两项诉讼请求,对应分开整理证据:代位权部分提交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凭证、债务人怠于主张权利的证据;撤销权部分提交债务人转让财产的交易文件、该行为损害你的债权的证据,分开梳理更便于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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