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排挤竞争对手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需要赔偿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这种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的恶意磋商,不仅符合缔约过失的违法情形,情节严重的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只要给相关方造成实际损失,就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没有合法的免责依据。
你既可以按照缔约过失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多渠道维权更有利于你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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