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子公司汇回利润给境内个人股东,税务上怎么处理?
报告编码:NO.202604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境内个人从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范围,个人需要自行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境外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可以抵免,如实申报就符合法律规定。
个人股东需要在取得该笔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到办税服务厅自行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时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等资料,申请抵免已经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避免逾期申报产生滞纳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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