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存的债务承担和第三方保证有什么区别?
报告编码:NO.2026042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二者外观相似但法律性质完全不同:保证是从债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还受保证期间限制,超期后保证人免责;而并存债务承担中第三人是共同债务人,承担的是和原债务人同等的主债务,没有先诉抗辩权,也不存在保证期间的限制,两种安排的合法效力都需要根据意思表示认定。
如果你的本意是约定并存债务承担,一定要在协议中明确写明“第三人作为共同债务人加入债务”,不要使用“保证”“担保”这类容易产生歧义的表述,避免发生争议后法院认定的性质和你的预期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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