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委托中受托人超越代理权限,责任该谁承担?
报告编码:NO.2026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托人超越代理权限实施的代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受托人自行承担;如果被代理人追认了该行为,法律后果则由被代理人承担。如果相对人明知受托人越权仍实施法律行为,需要按照各自的过错分担责任。
首先要留存好授权委托书、委托沟通记录等能证明代理权限范围的证据,行为未被追认的,可直接向受托人主张权益;涉及损失赔偿的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携带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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