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移交工程档案资料不全,发包人可以据此拒绝办理竣工结算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则,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已经履行了交付合格工程的主要合同义务,移交完整档案属于合同附随义务,一般情况下附随义务瑕疵不能对抗发包人支付结算款的主义务,不过如果合同明确约定移交完整档案是办理结算的前置条件,那么该约定合法有效,发包人有权按约定拒绝办理结算。
如果合同没有前置约定,承包人可以先和发包人协商,就已确认合格的工程内容先行办理结算,同时向发包人出具缺失资料的补正承诺;如果合同有前置约定,承包人应当尽快组织补全资料,确实无法补全的,可以和发包人协商扣除对应档案补办费用后再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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