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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已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仅因为档案资料不全,可以不办理竣工结算吗?

2026.04.24 10:35 来自武汉的网友 189****8884
诊断报告 报告编码:NO.2026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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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相关司法解释,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后,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竣工结算支付工程款,仅以档案资料不全为由拒绝办理结算,除非合同有明确的前置约定,否则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发包人已经实际使用工程获得合同利益,不能仅以附随义务瑕疵拒绝履行付款的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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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结算,承包人可以发函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办理结算,同时附上已移交档案清单和缺失资料补正计划,发包人仍拒绝的,承包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主张对应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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