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的实习生受劳动法保护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根据原劳动部的相关规定,在校学生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双方属于普通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规则调整。
勤工俭学前要和用人单位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尽量避免安排高危工作;遇到拖欠报酬的,可以直接留存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劳务报酬,不需要走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
热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