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以特许人未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法院会支持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根据目前司法实践的统一裁判标准,仅以特许人未进行特许经营备案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法院一般都不会支持该项诉讼请求,因为备案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满足合同无效的认定条件。
如果你想要达到确认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合同退费的目的,应当重点收集特许人不符合“两店一年”要求、未如实披露信息、虚假承诺收益等其他方面的证据,调整诉讼请求,才能更大几率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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