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发包人拖延结算导致超过期限,还能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吗?
报告编码:NO.202604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优先受偿权的18个月期限是法定不变期间,即便因发包人故意拖延结算导致超期,原则上承包人也无法再行使优先受偿权,只有少数情况下,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一直持续协商结算、应付款时间一直未确定的,法院才有可能支持承包人的主张。
协商结算过程中,承包人要每半年至少发送一次书面函件,明确主张自己享有优先受偿权,留存好送达凭证,协商超过1年仍没有结果的,及时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不要一直等待结算导致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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