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算工时制超过法定工时的部分,加班费怎么计算?
报告编码:NO.202604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按照劳动法规要求,综合计算工时制下,劳动者总实际工作时间超出综合计算周期内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法律定性为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应当支付加班费的范畴,单位将这部分超时算作正常工作、不支付额外加班费的做法是违法的。
计算时你可以先明确计算周期(比如季度、半年、年度),用月法定标准工时174小时乘以周期内的月数,得出周期总法定标准工时,再用你实际总工作时长减去这个数值得到加班时长,超出部分按照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15%的标准计算加班费,拿着计算结果和考勤记录找单位协商主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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