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在建工程多次抵押,多个抵押权人怎么确定优先受偿顺序?
报告编码:NO.202604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同一在建工程多次抵押,都是合法办理登记的,优先受偿的顺序按照办理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先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剩余部分由后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如果登记顺序相同的,就按照各自债权的比例分配拍卖所得。
在接受在建工程二次抵押或者多次抵押时,后顺位的抵押权人应当先查询不动产登记簿确认在先抵押的债权金额,估算抵押财产的剩余价值,确认剩余价值能够覆盖自身债权后再设立抵押,必要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担保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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