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效力,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是否得到认可?
报告编码:NO.202604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框架,应收账款属于法定的可出质财产权利,只要案涉跨境应收账款真实合法存在,质押已经按照要求办理了法定登记手续,不存在恶意串通、虚假债权等法定无效事由,这种质押融资的效力会被法律完全认可,没有效力层面的根本障碍。
建议质权人及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质押登记,同时正式向境外债务人发送质押/债权转让通知并留存凭证,避免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清偿导致质权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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