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原使用人可以申请异议或无效宣告,主张在先使用或驰名商标保护。
建议尽快收集使用证据,如广告、销售记录,并向商标局提出正式申请。